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卫生系统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卫生系统
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对全省卫生系统国家级
青年文明号实行星级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团委,有关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团委,厅直各单位团组织:
   经卫生部同意,省卫生系统“号、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近期对全省卫生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同步进行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和星级动态管理参加对象
   1、申报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条件:2011年度在省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中获得五星和四星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可以申报参评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2、星级动态管理参加对象:我省卫生系统已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医疗卫生单位青年集体。如不参与星级动态管理的国号集体,省卫生系统创“号、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卫生部取消其国号资格。
   3、按要求已完成前期网上创建报备工作的集体。
    二、评选推荐和星级动态管理依据
   1、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推荐根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我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执行。
   2、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根据《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执行。
   三、评选推荐和星级动态管理程序
   材料申报—资格审查—现场考核—竞标答辩(布展)--综合评估。(评选推荐和星级动态管理同步进行)
   四、申报材料
   本次材料申报实行纸质件材料申报。申报的材料有:
   1.广东省卫生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申报表或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资格申报表;
   2.近年青年文明号活动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3.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4.近年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号长培训证书;
   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资料汇编及其它有关材料;
   6.竞标答辩的正副辩手名单。
   材料要保证客观、真实,符合规范要求。请于2012年9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1式2份和电子材料报送省卫生厅团委。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广东卫生青年文明号QQ群共享里下载。
   五、计划安排
   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推荐工作和星级动态管理同步进行,现场考核计划安排在九月中旬,竞标答辩(布展)计划安排在九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评选要求
   星级动态管理实行摘星制和淘汰制,以现场考核确定层次,以竞标答辩确定星级。现场考核和竞标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选推荐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按照现场考核、竞标答辩等成绩的综合评估结果排序和卫生部给我省卫生系统的名额确定推荐集体,提交省卫生系统号手领导小组讨论后上报卫生部。
   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和评选推荐工作是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市卫生局、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团委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本项工作活动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彪 020-83811542,13352888686
   传 真:020-83807932, 邮箱:gdswsttw@126.com
   附件:1、2011-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星级管
    理申报表
2、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资格申报表
3、广东省卫生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情况表

           
           
              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